♦ 國民年金保險【老年基本保證年金】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14340.html
♥ 發放對象:已年滿65歲之國民,民國48年10月1日(含當日)以前出生的人,不用繳保險費。並且最近3年內,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,就可以請領了,但是【老年基本保證年金】,是有排富的,並非人人都可以領得到喔。
♥ 發放對象:97年10月1日國民年金法施行時,已年滿65歲之國民,即民國32年10月1日 (含當日)以前出生之國民,在國內設有戶籍,且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日,得請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,自申請且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,113年1月起每月4,049元至死亡當月為止。
♥ 不得發放對象:符合下列之一者,不得發放。
(一)、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。
(二)、領取軍人退休俸(終身生活補助費)、政務人員、公教人員、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(職)金或一次退休(職、伍)金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在此限:
軍人、政務人員、公教人員、公營事業人員領取一次退休(職、伍)金且未辦理政府優惠存款者,未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,或所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、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之總額,自年滿65歲當月起以新臺幣3,000元按月累計達原領取總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