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如何才不會

◆ 決定勝負的,不僅只是技術:
● 最好的技術是競爭上很重要基礎因素,但別忘了,【合適的應用】才是應該重視的。

● 不一定是技術領先就贏得最後勝利。
● 技術只有在適合的應用中才能找到成功的道路。
● 在歷史的洪流中,幾個失敗的例子提醒我們,不要沉醉在【自己擁有了最好的技術】,例如:【VHS 與 Beta 之爭】、【Betacam 與 MII 之爭】、【Blu-ray 與 HD DVD 之爭】。
 Beta_VHS.png

※【VHS 與 Beta 之爭】
Betamax 簡稱 Beta,是 Sony 公司所研製的,它是由專業用 3/4 吋 U-matic 錄影帶演進而來的,使用 1/2 吋帶,應用於家用錄影帶格式。它於1975 年 5月10日上市,曾是 1983 年最暢銷的格式,在英國市場得到三分之一的市佔率。然而,到了1985 年,整個市場開始轉向 VHS。Betamax 的失敗已經成為一種經典的市場銷售案例。
 
Beta_VHS3.png

◎ Sony Beta 的沒落: Betamax 第一代的畫質 Beta I,堪稱最佳家用錄影帶畫質,直追當時的電視台所使用的,專業用 3/4 吋 U-matic 錄影帶畫質Sony 認為1小時的錄製時間長度是足夠的(以U-matic 的經驗來看)。

● 其一,
Beta I 錄製時間 1 小時。VHS 標準速度 SP 可以錄 2 小時, LP(1/2速度) 可以錄 4 小時受到 Beta 錄影帶外殼尺寸限制,無法增加影帶長度,只能以降低轉速來增加錄製時間,後來 Sony 推出 Beta II 可錄製 2 小時VHS 後來又推出 SLP/EP(1/3速度) 可以錄 6 小時。Sony 後來發展Beta III 可錄製 3 小時,又改善使用更薄型錄影帶Beta III 可錄製 6 小時,但是已錯過銷售時間點了,終究錯失商機

● 其二,【可以在家看好萊塢電影】也是另一個吸引用戶購置錄放影機的因素。但是對於大多數家庭用戶而言, Betamax 的1小時不夠錄下完整的好萊塢電影節目或一場球賽。最後大多數用戶選擇可以錄製 4小時的 VHS 機種,因為用戶比較在意錄製時間長度與節目內容。

● 其三,Sony 一直相信 Betamax 較好的畫質是致勝關鍵,此外 Sony 做為此一市場的領先者,認為 Betamax 自然會成為領導格式。【畫質是致勝關鍵】這種理論未被 Sony 成功運用在家用錄影帶市場,卻讓 JVC 乘虛坐大。1988 年 Sony 終於覺得市場比較接受 VHS,於是也開始銷售 VHS 錄影機。

Sony 的 Betamax 於2002年生產最後一台,最後一台 VHS (附加DVD) 設備在 2012 年也全面停產終結了 VHS 錄影帶時代。VHS 比 Beta 在市場銷售時間多達 10 年之久 (Beta 共銷售時間 27 年) (VHS 共銷售時間 37 年)

● 資料圖片參考
http://www.totalrewind.org/betamax.htm
http://www.totalrewind.org/betamax/B_C9.htm
http://www.totalrewind.org/portable/Q_SL3K.htm
http://www.totalrewind.org/vhs.htm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Betamax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VHS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【Betacam 與 MII 之爭】
● MII (發音 M2 ) 格式是由 Panasonic 松下於 1985 年為了與 Sony Betacam 在專業廣播市場,爭取龍頭地位之產品。實際上 MII 在許多方面被認為略優於 Betacam 制式。MII 格式,用1/2吋 Component (色差分量)系統,其錄製方法類似 Betacam,但信號處理方式有所不同。曾經一度有NBC與NHK新聞部門,採用該設備作為播送系統,但終究因為太晚佔有廣大市場,未能領先成為工業標準。

Betacam_M2_01.png
Panasonic MII 在台灣的沒落:

Sony Beta 的落敗,促使它將 Beta 生產線,改進製造其專業型式【Betacam】,並在影業、電視業界成為當代標準。
● 在1985 年,台灣只有三家電視台 (台視、中視、)的年代,電視台幾乎主導一切廣播電視器材市場,雖然已有部份外製單位、傳播製作公司、剪輯工作室,率先採用 MII 設備,Sony 當時以【絕對優勢的價格】與Betacam 畫質優於 MII 的話術】的雙重策略,成功的佔有三台播映系統。而民間單位為了【交 Betacam 播出帶】給三家電視台,不得不添購一部 Betacam 錄影機,而之後的傳播公司,再也沒有購買 MII 的意願,因為外界交換的都是 Beacam 錄影帶,MII 從此退出台灣市場。
Panasonic MII 的失敗,不是因為價格太高或性能不佳,而是行銷策略失算。

Betacam_M2_02.png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MII_%28videocassette_format%29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Betacam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【Blu-ray 與 HD DVD 之爭】

● 2008年2月19日Toshiba 正式宣佈停止 HD DVD 研發生產,幾年下來,始終情勢不明的【HD DVD vs. 藍光 Blu-ray】的規格之爭,終於宣告落幕。
● 事件開始的,Sony 與 Toshiba 均是 DVD 論壇的成員,為新一世代的 DVD 標準意見分歧;接著 DVD 論壇則投票決定採用 Blu-ray 還是 HD DVD 作為新一世代 DVD 標準,HD DVD 以 8 比 6 勝出。Sony 並未就此認輸,因為它跨足液晶電視、 DVD 播放機、遊戲機、唱片公司、電影工業等產業,它真的運用自己的力量硬是把 Blu-ray 撐起來。

● SONY 主導的藍光能夠勝出的序曲,主要是華納兄弟突然宣佈決定,往後只支援 Blu-ray 格式,導致 HD DVD 兵敗如山倒,在短短兩個月不到的時間便宣告【退出】原因。華納執行長 Barry Meyer 認為,長久的格式之爭只會令影業在高畫質市場上錯失良機。支援藍光光碟獨佔對整個高畫質市場的普及化比較有利。因此,除華納本身之外,其附屬的新線影業與另一附屬公司 HBO,也跟隨華納兄弟的決定,停止 HD DVD影碟的發行,轉而支援 Blu-ray 格式。後來又有更多單位決定只支援 Blu-ray 格式

● 兩三年來,由於兩大陣營的僵持不下,HD光碟的各種相關商品,銷售數量始終未如預期一樣的多,原因是大部份消費者都害怕【押錯寶】,擔心買錯商品,因此, 大部份買主都在等待,希望它們會像之前的【DVD-R 和 DVD+R 之爭】一樣,任何一台設備最後都可支援多種規格。

● HD DVD也許真的戰敗,但 Toshiba【真的失敗嗎?】,Sony 曾在 20 多年前的錄影帶規格 Beta v.s. VHS 之戰,輸給對手的 VHS ,不想重蹈覆轍,因此投入更多的財力物力,才迫使 Toshiba 放棄競爭。但是,賠錢的生意沒人做,Toshiba 知道大勢已去,為了不讓公司繼續投資在這個回天乏術的產品線,Toshiba 選擇放棄 HD DVD 產品線,設下停損點。有趣的是,Toshiba 還因此股價暴漲 5.7%,可見投資人對於【斷尾求生】還是很支持的。

● 反觀 Sony 這個勝利,現在看來恐怕得不償失,當年該抽腿都抽腿,應該是預見了數位化時代的來臨,實體光碟沒有幾年好光景,不如【斷尾求生】,而 Sony 為此必須投入更多代價,但其投資何時能回收賺錢,將不得而知 ? 所以【取得藍光碟龍頭地位】不一定代表勝利。

● 資料圖片參考
http://gizmodo.com/235144/a-rant-against-blu-ray-vs-hd-dvd-which-hurts-the-consumer-more

http://techcrunch.com/2007/06/27/interview-with-ken-lowe-vp-of-business-development-and-strategic-marketing-for-sigma-designs-talks-about-blu-ray-and-why-hd-dvd-is-dead/
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HD_DVD

https://en.wikipedia.org/wiki/Blu-ray

● Sony 有鑑於自己光碟技術深厚功力,決定轉移陣地,與 Panasonic 合作開發新的光碟儲存目的,稱為 ODA (Optical Disc Archive),未來將不會像藍光一樣以儲存多媒體作為主要功能,而是著眼於【海量】長期資料儲存的 MAM 市場 ( Media Asset Management 媒體資產管理系統)。
http://pro.sony-asia.com/pro/lang/en/tw/products/archiving-storage-optical-disc-archive

小吳老師 整理 2015.10.09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小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